元电影理论在现在的电( diàn)影作品中已经不再少见( jiàn),但阿巴斯的这部《特写》将( jiāng)这个理论完全到了一种( zhǒng)极致。
元电影指的是那些( xiē)在电影中展现制作电影( yǐng)的过程、或是指涉其他电( diàn)影文本的电影,《特写》很明( míng)显有两重元电影的运用( yòng):
第一重,是本片导演阿巴( bā)斯对“年轻人冒充知名导( dǎo)演”的事件进行跟踪记录( lù),属于纪录片范畴。

第二重( zhòng),是年轻人冒充知名导演( yǎn),在没有任何器材和资金( jīn)的情况下,潜入一个中产( chǎn)阶级群体家中引导他们( men)配合自己拍摄他心中的( de)电影,属于故事片范畴。
这( zhè)两重运用为观众展现了( le)电影是如何以有限的文( wén)本来描绘无限的虚幻和( hé)真实,搭建了本片的结构( gòu),并在不知不觉间融合在( zài)一起,模糊掉现实和虚幻( huàn)的边界。
第一重:纪录电影( yǐng)的真实
自19世纪末卢米埃( āi)尔兄弟开始制作露天拍( pāi)摄的电影,再到上世纪30年( nián)代英国的电影人格里尔( ěr)逊首创了英语语境中的( de)“纪录片”这一词汇,到上世( shì)纪五六十年代的战后时( shí)期,在便携式录音摄影设( shè)备的发展下,美国出现当( dāng)时纪录电影的一个主要( yào)分支“直接电影”,它区别于( yú)当时在法国盛行的“真实( shí)电影”,以导演不对被摄者( zhě)的行为进行干预为最大( dà)特征,意在捕捉最大程度( dù)的真相。
本片中阿巴斯的( de)“纪录”有些超出直接电影( yǐng)的范畴,他利用画外音等( děng)手段详细地展现了自己( jǐ)是如何找到一些相关人( rén)士的过程,但这个过程的( de)结果,即在庭审现场由阿( ā)巴斯的摄像头拍下的一( yī)切,从“真实电影”的导演暴( bào)露转向了“直接电影”对事( shì)件真相的关注。

在庭审现( xiàn)场面对年轻人的固定镜( jìng)头代替了观众的眼睛,以( yǐ)一种审视的目光来关注( zhù)年轻人的自白和相关人( rén)士的佐证。
因此这个“特写( xiě)”镜头没有欺骗性,它所呈( chéng)现的一切都是真相,观众( zhòng)得以客观地了解年轻人( rén)犯案的过程,以及他的生( shēng)活背景。
第二重:故事电影( yǐng)的虚幻
第二重电影是本( běn)片最神奇的部分,因为它( tā)严格遵循着巴赞所提出( chū)的“摄影影像本体论”,寻求( qiú)影像与客观被摄物的统( tǒng)一,但在这里,由于摄影机( jī)的缺失,影像没有被保存( cún)下来,它不再是传统的影( yǐng)像。
年轻人热爱电影,想要( yào)拍摄电影,他欺骗了一个( gè)中产阶级家庭,谎称自己( jǐ)是一个著名导演,夺取他( tā)们的信任,想要骗取对方( fāng)的钱财以获取拍片的启( qǐ)动资金。
这整个过程在元( yuán)电影的第一重运用中属( shǔ)于“犯罪过程”,但在这里,却( què)可被看作是第二重运用( yòng)的文本,即这个过程就是( shì)年轻人在拍摄的一部故( gù)事电影。

尽管他没( méi)有摄影机,甚至在其中担( dān)任主演——知名的电影导演( yǎn)——这一主要角色,但这整个( gè)故事电影确实由他“导演( yǎn)”:他利用言语来进行场面( miàn)调度,将被骗的家庭一家( jiā)调度起来与之配合,整部( bù)电影以他的言语为中心( xīn)发展,直至他的中心地位( wèi)被消解。
著名的“摄影机自( zì)来水笔”理论提出,正如作( zuò)家用笔来写作、导演也可( kě)以用摄影机来自由表达( dá),而在这里,摄影机竟然被( bèi)言语代替,甚至最终呈现( xiàn)的所谓“影像”也化作年轻( qīng)人在庭上的供词,即工具( jù)是言语、影像也是言语,一( yī)切最后都汇成了虚幻又( yòu)易碎的言语。
阿巴斯( sī)的镜头:电影的极致化
戈( gē)达尔提出的那句“电影始( shǐ)于格里菲斯、止于阿巴斯( sī)”或许是对阿巴斯作品最( zuì)好的形容,格里菲斯的分( fēn)镜头让电影有了最初的( de)结构,而阿巴斯能做到将( jiāng)这些结构建立起来,但你( nǐ)找不到结构之间的边界( jiè),他用最慵懒的固定镜头( tóu)和长镜头让电影有限的( de)画面散发出无限的真实( shí)。
具体在《特写》中,长镜头带( dài)有抹不去的真实,当特写( xiě)长时间集中于某一事物( wù),任何用言语编织的谎言( yán)都无法隐藏。
故事电影常( cháng)被认为是虚幻的,纪录电( diàn)影常被认为是真实的,而( ér)阿巴斯不满足于单独的( de)展现,他选择将它们融在( zài)一起,借用元电影的方式( shì),以虚幻来展现真实,再用( yòng)真实来展现虚幻。
这部作( zuò)品看似矛盾却又迷人,用( yòng)有限的文本,让电影得到( dào)了无限的延伸。









